



今年我省将选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,该项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,8月中旬全部完成,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
将于9月1日前到岗。
高校毕业生在农村任职期间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。社会保险将比照当地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,任职期满后,工作如另有变动,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。对未聘用人员,3个月内如不能就业,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,领取《就业失业证》,享受免费的政策咨询、就业指导、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。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,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给予一定的鉴定补贴,对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。
发表于:2008-5-7 被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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